無論慶賀什麼,我給予朋友的祝福多數是“心想事成”,因為每人的願望不同,若能“心想事成”是件很幸福的事。我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。
可是,“心想事成”竟讓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。
話說,去年我進院動了一個手術,兩天後就出院了。兩三個月後,在一大賣場買了一雙拖鞋,易洗易乾,不怕濕,相比我腳上穿著的那雙,除了比新鞋柔軟外,就是不能碰水,太難乾,而且內部的人造皮濕了會脫落,穿著時,會黏附在腳底,弄得你感覺髒髒的,很不好。我住院那兩天,最煩惱的就是上廁所時弄濕了拖鞋,讓我腳底黏滿黑黑的皮,導致雪白的病床也弄得點點黑。
買了那雙鞋後,心裡高興得,紅黑顏色,是我最喜歡的花流流花色,而且能濕水。當時還想,“若我進院時是穿著這雙鞋子,多好呀,濕了易乾,不怕弄髒腳底了。”
結果,我就再次入院,因為傷口受感染,但膿包一直深藏,直到術後四個月後才爆發──我果然“如願以償”穿著那雙花流流花色拖鞋住院了,而且一住住了兩星期,讓我“深深切切”感受這雙新拖鞋的易洗易乾的方便。
再來,就是我第一次動手術後,雖然刀口很深,但並未感到傷口不能忍耐的疼痛,而止痛藥在出院一個星期後,我就可以停服了,很驕傲地想,現代醫療太先進了,手術都不痛的!可是,現在,我實在痛恨自己說過,“傷口不痛”,那個後來受感染的傷口,被膿液濃水泡了四個月,去除後,留下一個洞,得天天清洗傷口,然後用塞料堵住,直至肌肉重長癒合才完畢。而我的“不痛”變作“天天痛”,我的傷口讓我好好體會了一番,什麼叫作“傷口的痛感”。
由於傷口疼痛,在洗傷口期間,我所有的身體動作都變得緩慢,尤其是走路,簡直是龜速,在公司上廁所時,在走廊上不斷被同事“超車”,連他們回頭了,我都還沒走到“目的地”。終於,痛苦地龜速了許久,因傷口進展好,我可以一天一天地加快走路速度,直至一次同事關心地說,“你別走得太快,慢慢來,別又因顛動而傷口痛。”我就很高興地回答,“哎呀,難得可以走快點,我不想慢,太辛苦了。”心卻想:除非,腳傷了……
哈哈,又一次“心想事成”,而且兌現很快,當天晚上,我就不知怎麼的扭傷了左膝,然後第二天差點連路也不能走了。去看了鐵打,還得用護膝支撐,走路的速度嘛,比龜速還不如,還得一直注意腳下,以免踩錯步又傷了。
如此“心想事成”,你說,我還敢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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