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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裡的Baby開始了“移動”生活──一個星期在自己的家讓他的父母、婆婆照顧,一個星期來到我家,讓外婆照顧。而我這當阿姨的,對他而言,就只有一個任務──陪他玩。

當他“移動”到我家的那個星期,我每天的時間管理必須做得非常棒──早上得抱著他去我家附近的運動草場走走看看,讓他吹風聽鳥鳴,然後還會“偷偷”地讓他在籃球場地上學走路。

為什麼得“偷偷”?

因他媽和爸千咐萬囑,要我們先別讓他走路,怕他的雙腿因骨骼還未長硬而變型。可是這小傢伙,才剛學會爬而已就已迫不及待地想學走路,總是不放過任何可以讓他攀扶站立和行走的機會。而當他看到地面的話,總是不斷地扭動身體,想要從抱著他的臂彎下來,以便可以“腳踏實地”。若抱他的是我媽的話,至少還可鎮住他,可是唷,若是我這“玩伴”帶著他的話,不得了了,這小傢伙一定興奮得不行,因他知道,我這阿姨扭不過他……

然後,每天晚上這傢伙也總是等著我回來陪他玩上約一小時才願意睡覺去。由於是兒子,他喜歡玩得較粗魯,如被拋高空、翻跟斗、搖搖橋……唉,都是些體力活,所以玩上一小時後,不但他睏,我更似被抽乾了精力,癱了……

其實,我並不是第一次當孩子的玩伴,也曾是小妹的女兒的玩伴,不過同樣的,幹的是體力活。如今,那小瓜長大了些,開始學會玩電視遊戲後,我這不玩電玩的“陪玩”阿姨就被丟在一旁了。至於,朋友的孩子們嘛,每當被帶出來聚會時,我也總當“陪玩”的角色,因我不忍看孩子“無聊”。

無論如何,當家裡的Baby一天一天地長大後,我這“陪玩”角色應該很快就被淘汰了,除非我妹她們不斷“製造”新Baby,那我還可以一個個地“陪玩”著。這樣想來,我不但要好好保護自己的眼睛,也得好好照顧我的雙手、雙腳,還有好好鍛鍊一下腰力才足以應付這些小傢伙了。

 

 

 

 

*2011年8月8日發表於“鮮文學網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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